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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AG-FMEA手册第四版中这样描述,
只有过程修改可降低严重度等级,
后面接着看解释,
过程设计更改,本身不意味着严重度的降低,
任何过程更改,
小组都应进行评审,以确定对过程的影响。
改过程设计,是否可以降低PFMEA的严重度呢?
上海享训认为,
不能急于回来这个问题,也不能一概而论。
要先问几个问题,理理清楚“严重度”的基本概念:
问题一:严重度是什么的严重度?
是代表了失效后果的严重度,是最严重影响的评估。
问题二:那失效后果,是谁的失效后果呢?
失效后果是失效模式对系统运行、功能或状态方面导致的影响。
失效后果应根据客户可能会注意或碰到影响来定义。
问题三:那么PFMEA的客户到底有哪些?
1、内部客户(下一步操作/后续操作/操作指标)
2、外部客户(下一层次/OEM/经销商)
3、立法机构
4、产品、产品最终用户/操作者。
这里要注意的事,如果不止一个潜在的后果,则需将其全数列出,
但出于分析的目的,记录严重度等级的时候往往只考虑最严重的情况。
那么我们就来逐一说明一下,
从第4类客户说起:产品、产品最终用户/操作者,
过程影响的最终后果,车辆最终用户将注意到什么?
感觉,听到,闻到什么?
比如,窗户提升得太慢。
这个一般不能由直接的工艺/制造工程师来评估,
因为这不是工艺/制造工程师/团队的经验或知识领域之内,
在这样的情况下,一般由DFMEA传递过来,
或咨询设计工程师/团队。
所以当产品的主要功能丧失,
按DFMEA严重度评为8分,
当这个DFMEA的严重度传递给PFMEA后,
其严重度受DFMEA中产品功能失效的影响,
在PFMEA中不论如何改变工艺,
均无法改变严重度。
因此,上海享训认为,
过程设计变更,无法降低第4类客户的严重度。
现在我们再讨论一下第3类客户,立法机构。
立法机构是产品不符合法规要求,
这和上述的情况相同,由DFMEA传递严重度,
PFMEA是无法降低严重度的。
不过,立法机构也包括生产工厂安全、职业卫生相关的法规,
如果改变设计,可以避免安全法规的影响,
那么严重度是可以降低的。
比如,焊接过程产生废气,缺少排烟装置,
失效后果会影响到员工的职业健康,
按PFMEA严重度评分表,可以评9分,
优化措施,改变工艺设计,
通过安装排风设备减少车间废气,
或工艺过程不产生废气。
这时,严重度可以降低下来。
因此,上海享训认为,
过程设计变更,可能降低第3类客户立法规构,相关安全生产的严重度。
我们再来讨论一下第2类客户,外部客户,
具体指OEM/经销商等。
当产品在到达最终用户之前,
在工厂转运中的制造影响。
一般典型的失效后果为,OEM生产线关闭、停线等。
比如,造成OEM生产线停线1小时,
按PFMEA严重度评分表,可以评6分。
一般由OEM传递过来,
不论生产过程工艺如何变更设计,
很难改变对OEM生产线的影响。
因此,上海享训认为,
过程设计变更,很难降低第2类客户OEM/经销商的严重度。
我们再来讨论一下第1类客户,内部客户
包括下一步操作、后续操作及操作指标,
失效模式对下游过程或对设备或操作者造成潜在危害?
也就是PFMEA对工厂内部制造造成的影响。
对下一步操作或后续操作,如后续无法组装、无法作业等,
对设备,如设备损坏,对人员,如操作工受伤等。
假设在工厂中检测到缺陷引起的失效模式的影响,
包括采取了什么行动,如报废,返工等
比如:对当前工厂受影响的产品100%报废,
按PFMEA严重度评分表,可以评为8分,
通过工艺变更,产品可以不用报废,只需在线返工。
这样我们可以评分为6分。
例如人工组装可能导致操作工手部受压伤,
通过工艺变更改为机器人作业,
那严重度就降低了。
因此,上海享训认为,
过程设计变更,可能降低第1类内部客户的严重度。
总结
这篇文章让大家认识了PFMEA的优化措施,过程改变设计,是否可以降低PFMEA的严重度呢?
我们不能一概而论,应分析PFMEA的四类客户,重新定义过程失效对客户的影响,
一般来说,外部客户(OEM/经销商)、产品最终用户的功能失效通过DFMEA传递给PFMEA,一旦定义下来,不论工艺如何变化,无法降低其严重度,
但对于内部客户(下一步操作/后续操作),可能通过工艺变更,减少其严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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